现代快报讯(记者 朱鲸润)三人为了赚钱,竟商量出一场高价回收旧版人民币的大戏,结果三人均被判刑!
今年 4 月,被告人冯某甲、邓某、冯某乙经事先合谋,由被告人冯某甲先到江阴各地沿街店铺谎称高价回收旧版人民币,然后由被告人邓某隔天到店内以人民币 120 元至 300 元每张的价格出售 1965 版 10 元旧版人民币,被告人冯某乙负责驾驶电动车,接送被告人冯某甲和邓某,并提供微信收款码接收诈骗所得赃款。
三名被告人采用上述手段,先后骗得 8 名被害人人民币合计人民币 28700 元,其中,被告人冯某甲、邓某参与 8 起,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 28700 元,被告人冯某乙参与 7 起,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 25100 元。案发后,被告人邓某家属已退赔 5 名被害人 8000 元;被告人冯某乙家属退赔 7 名被害人 18700 元。
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冯某甲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邓某、冯某乙有退赃情况,依法分别予以从宽处理。根据三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判处被告人冯某甲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判处被告人冯谋乙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责令被告人冯某甲、邓某共同退赔人民币 2000 元,发还被害人王某;扣押在案的各类旧版人民币,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法官表示,升值快、高回报、无风险,是犯罪分子惯用的收藏品诈骗套路。这些收藏品不限于旧版人民币,还有 " 文玩字画 "" 玉石珠宝 " 等藏品,但无论是 " 限量发售、绝版藏品 " 的噱头,还是 " 高额回报、只赚不赔 " 的承诺,都只是骗子设计的套路而已。普通人不具备鉴识收藏品价值的专业知识,也不了解收藏品拍卖行业的相关规则,碰到这种送上门的 " 发财 " 机会,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在投资前要与子女亲友联系沟通,以免因一时冲动而陷入圈套,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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