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7 日,包头市民政局发布《关于拟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的公告》,其中包括包头市作家协会、包头市美术家协会、包头市曲艺家协会、包头市戏剧家协会、包头市舞蹈家协会、包头市书法家协会、包头市摄影家协会、包头市音乐家协会、包头市影视家协会等单位。
公告称,经核查,部分社会组织存在两年及以上未按照规定参加年检,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属于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包头市民政局拟对相关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因此将名单向社会公告,请名单内组织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前主动办理注销,期限届满未办理主动注销,该局将启动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程序。
8 月 28 日,包头市文联针对上述公告发布声明。
声明称,各文艺家协会是包头文联的团体会员,与其他社会民间文艺组织不同,市各文艺家协会经包头文联党组、主席团批准设立,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包头文联党组领导下,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不需要在民政体系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包头市民政局尚未对包头市文联的声明作出回应。
来源 / 综合包头民政、包头市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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