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3-09-25
江苏全面修订湿地保护条例,大美湿地保护举措“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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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盐城黄海湿地,看鹤舞仙姿,听呦呦鹿鸣;在南通如东东凌沿海湿地,越来越多的珍稀鸟类、野生动物现身 …… 一幅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面,让散落在江苏各地的大美湿地不断 " 出圈 "。

湿地生态系统是江苏最典型的生态系统,湿地生态产品也是江苏最宝贵的生态资源。9 月 25 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省林业局局长王国臣对《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说明。为推进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江苏将全面修订湿地保护条例,对湿地保护措施 " 提档升级 ",以守住湿地生态安全边界,为子孙后代留下大美湿地。

为全国湿地立法和湿地保护贡献江苏经验

湿地以水为魂,水草丰茂,生态富足,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蓄洪防旱、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被誉为 " 地球之肾 "" 物种基因库 "。

据统计,目前江苏湿地总面积达 312.3 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 1/4。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2017 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提出 " 全面保护湿地,强化湿地利用监管,推进退化湿地修复,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 ";2021 年,我省将 " 湿地保护率 " 纳入美丽江苏建设指标体系;2022 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 " 明确我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标准,逐步实现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 "。

" 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对湿地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江苏的湿地保护具体实践也更丰富、更成熟,这些内容都需要通过修订《条例》予以明确。" 王国臣介绍。

《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自 2017 年 1 月 1 日实施以来,有力推动了全省湿地保护事业发展,江苏湿地保护立法实践也为全国湿地保护立法贡献了江苏经验,得到了国家林草局的高度肯定。但近年来湿地保护的新情况新挑战不断涌现,国家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重要法律,特别是 2022 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开始施行,《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需要依据上位法和相关政策最新要求等作相应修改和补充完善。

全面修订!八方面保护举措 " 提档升级 "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条例(修订草案)》采用全面修订的方式,共 7 章 55 条。同时,紧密结合江苏实际,衔接细化上位法规定,注重总结提升实践经验。

此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适用范围,湿地保护管理体制,湿地分级和名录管理,湿地占用管理及生态保护补偿,湿地调查评价、规划和重要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预警,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湿地修复,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八个方面。

在湿地占用管理及生态保护补偿上,《条例(修订草案)》根据《湿地保护法》关于湿地占用及生态保护补偿规定,进一步优化完善了相关内容:一是除国家重大项目、省重大项目、防灾减灾项目、重要水利及保护设施项目、湿地保护项目以及无法避让且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外,禁止占用省级重要湿地。除因防洪、航道、港口或者其他水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以及蓄滞洪区内的湿地外,经依法批准占用省级重要湿地的单位应当根据当地自然条件编制修复方案,确保恢复或者重建与所占用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没有条件恢复、重建的,应当依法缴纳湿地恢复费。二是明确本省建立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逐步实现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并鼓励湿地生态保护地区与湿地生态受益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市场机制进行地区间生态保护补偿。

在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上,《条例(修订草案)》拟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湿地保护规划、湿地保护需要,通过依法将湿地纳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或者自然公园,设立湿地公园,建立湿地保护小区,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等方式,保持湿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态功能。

省人大环资委审议意见:

加强湿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突出滨海滩涂湿地保护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修订工作,去年组织开展了《条例》立法后评估。今年又先后赶赴多地开展立法调研,并通过 " 主任接待代表日 " 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对《条例》修订的意见建议。在全省上下联动开展湿地保护 " 一法一条例 " 执法检查,认真梳理《条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此外,环资城建委会同省林业局等部门多次召开立法工作对接会,听取专家学者及有关议案代表的意见建议等。

在《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议意见报告》)中,省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多条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大美湿地如何更亲民?《审议意见报告》提到,在湿地保护 " 一法一条例 " 执法检查和调研中发现,一些湿地公园的对外开放区域,还缺少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便民措施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老百姓游览、体验湿地的积极性。建议在《条例(修订草案)》第三章中,增加 " 在不损害生态功能、改变自然状态的前提下,应当在湿地开放区域统筹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 等专门条款,为广大人民群众亲近湿地、休憩体验提供便利,更好享受绿意空间和 " 家门口 " 的生态福祉。

江苏滨海湿地面积全国第一,是需要倍加珍惜和爱护的国际 " 生态名片 "。" 近年来,江苏滨海滩涂湿地生态系统呈现亚健康状态,加强保护与修复刻不容缓。"《审议意见报告》指出,《条例(修订草案)》第二十九条等条款,就滨海滩涂湿地保护与修复作出规定,但相对宽泛、刚性不足。建议参考上位法有关红树林、泥炭沼泽湿地等独特湿地资源的保护模式,就编制滨海滩涂湿地保护专项规划、优先列入重要湿地名录、列举禁止性行为等,作出更有针对性的特别规定,切实提升滨海滩涂湿地保护与修复的实效,进一步彰显江苏特色。

现代快报 + 记者 徐红艳

(校对 周露 编辑 李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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