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评定何明树、李兵、李荣强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萍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何明树、李兵、李荣强三名同志为烈士的请示》(萍府文〔2023〕44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何明树,男,汉族,1983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为上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桐木中队中队长,一级警长。
2022 年 8 月 22 日,何明树在街面依法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李兵,男,汉族,1987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为上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桐木中队民警。
2020 年 5 月 6 日,李兵在城区交通广场参与酒驾醉驾整治行动。
李荣强,男,汉族,1995 年 2 月出生,生前为上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桐木中队辅警。
2020 年 2 月 3 日,李荣强参与查处一辆套牌厢式小货车。
2023 年 2 月 17 日晚,何明树、李兵、李荣强同志在执行交通执法任务返回途中,被犯罪分子报复杀害。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同意评定何明树、李兵、李荣强同志为烈士。
2023 年 10 月 9 日
来源:成都商报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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