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杨亦文)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激发市场活力,助企纾困,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0 月 16 日,宿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因措施正好十条,下简称宿迁 " 房十条 "。)
宿迁 " 房十条 " 内容可以概括为 " 四个切实,四个进一步 "。即切实减轻房企压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开发企业使用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参与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缩短退还竞买保证金时间,以及落实土地增值税征管规定,有利于减轻房企资金压力。优化商业指标比例,便于房企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商业配套,推出适销对路产品,避免造成库存积压。优化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该条政策及时回应市场诉求,避免个别单项验收影响房屋交付,造成延期交付问题。
切实满足群众需求,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实行商品房 " 优质优价 " 管理,开发企业可以根据项目及市场变化情况合理定价,切实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在实现开发企业快速回笼资金的同时,让购房者享受实实在在的优惠。拓宽保障性房源筹集渠道,属地政府(管委会)可购置存量商品房用作安置房,对房地产去化周期偏长的项目可购置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既能减轻房企库存压力,又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安置需求,实现多方共赢。
切实改善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住房品质。提高改善性住宅供地比例,适度放宽和优化高低配、绿地率、建筑密度限制,有条件区域可建设除独栋独院、双拼建筑外不低于 10 米高度的住宅产品,允许开发企业调整住房套型结构,提升住房品质,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改善性住房需求。
切实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完善农房改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公积金试点政策,贷款可贷额度由不得超过农业转移人口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0 倍调整为 15 倍,并且可选缴存档次由原先五档提升为八档,每档次金额也有较大幅度提高,将有效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公积金贷款需求。推出 " 换新购 " 服务,搭建 " 换新购 " 平台,对有意卖旧买新的群体,提前锁定意向房源,实现一、二级市场联动。
在谈到宿迁这次推出的 " 房十条 " 政策时,宿迁市相关部分负责人称,主要是针对购房信心不足、库存去化缓慢、房企资金压力大等问题,政府还同时推出了 " 换新购 " 服务、采取政府购置存量新建商品房用作保障房、优化商品房价格管理等途径加强政策引导。
宿迁 " 房十条 " 与宿迁市 2 月份出台的 " 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20 条措施 " 充分衔接,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共同支持房地产业稳健发展。
在 " 房十条 " 政策推出的同时,宿迁还推出了《宿迁市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方案(试行)》。房票安置购房不仅可以购买住宅,还可以购买公寓、商业等其他类型的房屋;房票不局限于购买原征收房屋所在区的新建商品房,还可以跨区购房,全城流通;房票不仅可以由被征收人本人使用,也可以由家庭成员共用购房,还可以转让、赠与,增强了流通性。
另一方面,百姓购房更有 " 三重实惠 ":房票购房时开发企业在现行市场化销售价格的基础上给予 10% 以内让利;房票购房后,购房人最高可以获得政府给予的房票使用金额 10% 的奖励资金;除了开发企业让利和政府奖励,房票购房人还可以享受《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宿建发〔2023〕14 号)中关于税收、公积金等各种优惠政策,新购房屋交付前,原被征收房屋所在学区入学资格仍可保留。
(校对 张静超 编辑 蒋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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