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9 日,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对李某等 8 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称,2021 年下半年,被告人李某、宋某祥共谋通过碰瓷酒驾人员实施敲诈勒索,并先后吸纳被告人喻某高、罗某、刘某贵、周某、陶某贵、龙某秋等人参与碰瓷,逐步形成了以李某为首要分子,以宋某祥、罗某、喻某高、刘某贵、周某、陶某贵、龙某秋等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钟山区、水城区内多地通过碰瓷制造交通事故,利用被害人酒后驾车不敢报警、害怕被处罚、吊销驾照等相要挟、逼迫被害人选择私了,支付远远高于修理费的高额赔偿金;或对被害人实施追逐、拦截,对保险公司实施诈骗,严重损害被害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 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围绕指控罪名、犯罪事实等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8 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摒弃侥幸心理,谨记 "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让 " 碰瓷党 " 没有可乘之机。
来源 水城区人民法院
编辑 王欣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