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吉林 2023-11-07
最新发布,“将稀土纳入”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caijing1.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 11 月 7 日发布,关于印发《大宗产品进出口报告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根据国家统计局令 2017 年第 22 号(《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商务部结合近年来我国大宗产品进出口情况和管理需要,对 2021 年制定的《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大宗产品进出口报告统计调查制度》,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国统制〔2022〕165 号)。在大豆、油菜籽、豆油、棕榈油、菜子油、豆粕、鲜奶、奶粉、乳清、猪肉及副产品、牛肉及副产品、羊肉及副产品、玉米酒糟、关税配额外食糖等 14 种产品继续实行现行进口报告制度的基础上,主要新增内容如下:

一、将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原油、铁矿石、铜精矿、钾肥纳入《实行进口报告的能源资源产品目录》,将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的稀土纳入《实行出口报告的能源资源产品目录》。进口、出口上述产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履行有关进出口信息报告义务。

二、商务部委托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负责上述新增 5 类能源资源产品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

现将《大宗产品进出口报告统计调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自 2023 年 10 月 31 日起执行,执行期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

商务部

2023 年 11 月 1 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编辑:王奇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相关标签

中国五矿 稀土 国家统计局 牛肉 中华人民共和国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