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徐飞 记者 张敏)11 月 11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1 月 13 日起,常州将实施住房公积金 " 带押过户 " 贷款新政。
住房公积金 " 带押过户 " 贷款,是指原房贷没还清、已经抵押的存量房也能交易,无需卖方提前结清交易房产旧贷款、注销原抵押权,即可办理过户、再次抵押、以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旧贷款等手续,实现房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据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交易有抵押的个人住房,且卖方所售房产仅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性贷款或组合性住房贷款,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买方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 / 组合性 " 带押过户 " 贷款。
同时,申请条件除原抵押权人同意办理 " 带押过户 " 贷款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交易房产已设定贷款的抵押权债权余额小于交易网签价格;交易房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允许上市交易,且不存在被查封、冻结、设立居住权等情形;卖方原有贷款当前无还款逾期,且无未还清的代清偿记录。
在溧阳市范围内,卖方无需提前结清交易房产旧贷款,即可顺位抵押,待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旧贷款后注销原抵押。
此次新政的出台,对卖方来说,可以解决交易过程中存在的还贷资金筹措难问题,省掉过桥资金成本;对买方来说,可以减少交易环节,一次性完成过户、重新抵押手续。此外,新政还有利于激发广大群众的购房需求,活跃房地产交易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校对 李凯波 编辑 范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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