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陕西 2023-11-12
【民生】这些食品下架召回!如发现或购买到,请举报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 7 大类食品 959 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 5 大类 5 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超限值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01

陕西家福乐商贸有限公司联手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蒲城县心诺食品厂生产的鏊心诺牌心诺麻花,1 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02

永寿县家美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销售的精品干炒瓜子,1 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03

陕西志诚众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咸阳毛条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兰州来一凤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兰州亚可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来一凤 + 图形牌甘草杏,1 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04

西安本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三文鱼(自制),1 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05

富平县嘉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定军山绿茶有限公司生产的武侯 + 字母图形牌陕南炒青,1 批次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12315 反映。

此前,11 月 1 日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还发布关于 8 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 7 大类食品 1109 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 8 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农药残留超限值、违规添加非食用物质、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问题。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01

商洛好乐好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精品干炒瓜子,1 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02

绥德县金阳光新世界超市销售的户太葡萄,1 批次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03

标称陕西凤庵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优质饮用水,1 批次电导率不符合产品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04

洛川县沐品综合销售经销部销售的面粉,1 批次过氧化苯甲酰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05

延安优佳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华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华夏 + 字母牌甘草杏,1 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06

临渭区双王办丰荫万华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周至县云塔食品厂生产的云塔牌 + 图形牌蛋酥麻花(香辣),1 批次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07

眉县首善镇胜胜餐饮店销售的油条,1 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08

陕西天天乐商贸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销售的干炒葵花子(李),1 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12315 反映。

来源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 · 陕视新闻

相关标签

食品安全 陕西 兰州 坚果 咸阳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