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家长在社交平台发文爆料称,孩子在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舞水小学西校区学校食堂,吃出一疑似鼠头的异物,并配上异物照片,引发关注。
11 月 12 日,怀化市鹤城区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依据联合调查组调查情况以及国家级权威机构检测结果,确定视频中的疑似异物为兔头唇部。
以下为通报全文:
针对 " 一小学被曝食堂中吃出疑似鼠头异物?" 网络视频,11 月 9 日下午,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管、教育、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省、市专家组指导下开展调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情原由
11 月 7 日中午,鹤城区舞水小学西校区一学生在校午餐时发现疑似异物,下午放学后带回家,随后其家长将疑似异物拍照上传至网络,并于 9 日下午 3 时许又发至抖音,后被人加工在网上传播。
9 日下午 1 时许,鹤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其家长向 12345 市长热线投诉的交办件后,在学校负责人见证下,依法对涉事学校食堂香辣兔丁菜品留样样品实施了封存;下午 5 时许,在鹤城区教育局、鹤城公安分局及学生父母见证下,区市场监管局又依法对保存在该学生家中的疑似异物实施了封存。
二、调查过程
11 月 10 日凌晨 2 时,鹤城区政府一名副区长带领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各 1 名工作人员以及省专家组 1 名成员,连夜将 2 个封存样本送往具有资质的国家级权威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测。10 日晚上 8 时许,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两份,检测结果均为 " 未检出鼠成分,检出兔成分 "。
同时,联合调查组对涉事学校相关教师、学生、家长和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取证,调取了学校与配送公司在微信上关于营养改善计划带量食谱的传输文件和即时通讯记录,查看了食堂后厨视频,查阅了 11 月 7 日供货方编号为 XSD20231100062 的销售单(注明为兔肉,数量 240 斤)、编号为 4307827860 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种类为兔)、11 月 6 日— 11 日的学校带量食谱(11 月 7 日为香辣兔丁、粉丝炒肉沫、丝瓜汤)、11 月 7 日的学校食堂原辅材料出库明细(记有兔肉 240 斤),以上均显示 11 月 7 日当天涉事学校食堂买进了兔肉并加工成菜品,供师生午餐食用。
三、调查结论
综上,依据联合调查组调查情况以及国家级权威机构检测结果,确定视频中的疑似异物为兔头唇部。
调查发现,因学校管理漏洞和食堂工作人员对兔肉加工过程中的操作问题,导致兔唇边的白色兔毛和兔齿没有除尽,学校和食堂负有责任。目前,区委区政府已责成区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并加强监督管理,立行立改。同时组织全区学校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整改,切实保障全区师生用餐卫生安全和营养健康。
来源:怀化新闻网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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