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董静文 记者 王菲)醉酒绝不是阻碍民警执法的借口。近日,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杨某妨害公务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杨某(女)在酒吧工作。2022 年 10 月的一个晚上,杨某因饮酒过多,又与男朋友吵了架,离开酒吧后心情不好,坐在路边休息。这时,酒劲刚好上头,手机锁屏后一时打不开,于是她拨打了 "110" 电话求助。
当地派出所民警接到警情后,赶到现场处理。在依法处置警情的过程中,杨某因酒后意识不清醒,拒不配合调查,考虑到杨某醉酒,民警欲将其带走醒酒,但是杨某辱骂并推搡处警民警,脚踹警务辅助人员并撕扯其警服。杨某酒醒后万分懊悔,只是为时已晚。
" 本案中,杨某醉酒后自行拨打‘ 110 ’电话求助,民警赶到现场欲帮助杨某,然而杨某却对民警耍起‘酒疯’,以辱骂、推搡、脚踹等形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检察官提醒,国家法律不容无视,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权力的公务人员的权威性更不容践踏,希望大家自觉维护国家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威,切勿以身试法,触及法律红线,如果对执法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千万不要在现场有过激和不理智的行为。
(校对 张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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