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 年 11 月 29 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下旬在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江苏省 202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 2024 年国民经济和;审查和批准江苏省 2023 年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4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 2024 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的议案;选举;其他。
来源:江苏人大发布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