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从市民政局传来好消息
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孤儿养育等标准再次提高
至此,我市低保标准
实现连续 15 年增长
新标准从今年 7 月起执行
据悉,本次提高标准后
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由每人每月 1075 元
调整至每人每月 1095 元
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由每人每月 1625 元
调整至每人每月 1645 元
全市散居孤儿养育标准
由每人每月 2590 元
调整至每人每月 2670 元
集中孤儿养育标准为
每人每月 2880 元
与去年标准保持不变
调整后
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以及孤儿平均养育标准
均位居全省第二
将惠及全市低保对象及
相关挂钩人员、特困人员
孤儿和其他保障的
困境儿童 4.3 万余名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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