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3-12-08
盐城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发布,明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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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菲)为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燃气事业的健康发展,日前,《盐城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盐城市政府第 30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办法》表明,盐城市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规划建设、经营服务、燃气使用、设施保护、安全管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城镇燃气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环保的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

哪些经营属于燃气经营?燃气经营包括管道燃气经营、瓶装燃气经营和车用燃气经营。

《办法》明确,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管道燃气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燃气主管部门应当每两年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特许经营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经营类别、经营区域、供应方式等发生变化的,或者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向燃气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营许可证。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加强本企业送气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向非居民用户供气前,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其用气环境和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将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同步接入监管平台,符合供气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并开始供气。

需要注意的是,燃气经营企业在入户安全检查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可以现场整改的,应当督促用户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向用户出具隐患告知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用户,燃气经营企业可以按照供用气合同约定暂时停止供气,同时报告所在地燃气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燃气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用户及时整改燃气安全隐患直至完全消除,燃气经营企业经安检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气。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燃气经营企业投保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或者意外伤害保险。

注意燃气使用安全

《办法》表示,餐饮用户应当在用气场所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指定专兼职人员担任消防管理员;操作间应当与用餐区采取防火封隔措施;每天对 " 灶管阀 " 等器具、配件和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在营业结束后,必须落实 " 人走阀关 "。

房屋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应当完好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承租人承担日常燃气使用安全责任;房屋出租人发现承租人违反安全用气规则的,及时督促承租人整改。

燃气用户不得有下列情形:在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燃气,在通风、安装位置、附属设施、排烟、防火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在同一室内同时使用燃气和其他燃料,在用气场所住人或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餐饮场所使用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餐饮场所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燃气连接软管长度超过二米、私接 " 三通 " 或者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此外,这些燃气用户应当规范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餐饮用户;在室内公共场所使用燃气的用户;在符合用气条件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管道燃气的用户。

开展燃气安全检查

《办法》强调,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等规定的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定期巡查、检修、维护、更新燃气设施及其保护装置、安全警示标志;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整改和消除。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并会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现场核实。施工过程中,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的要求实施。

物业服务企业协助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的保护工作,并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提供便利。瓶装燃气配送人员和车辆进入地下、半地下或者高层建筑运送瓶装燃气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有权阻止,并向燃气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城市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专业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燃气使用情况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盐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供应应急预案。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同时,加强餐饮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管理,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设备供应商按照公布的统一接口标准,将相关数据实时推送至餐饮场所燃气预警监管平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建立预警值守平台,负责辖区内餐饮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值守,并派发处置预警工单;预警监管平台负责信息系统的维护升级,定期为监管部门提供数据分析报告。

在盐城市生产、销售的燃气燃烧器具和燃气配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禁止销售无安全保护装置的燃气灶、燃气热水器等燃气燃烧器具。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校对 张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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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菲 盐城市 安全隐患 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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