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2 日,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发布公告,请涉及陕西中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越兴担保有限公司、陕西圣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受害人向警方报案。
碑林分局在公告中称,为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请涉及该案并属碑林分局管辖的未报案群众,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携带报案材料、本人身份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明细、宣传材料等相关资料,到该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
此外,碑林公安分局已对该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公司法人、管理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理。公安机关告诫该案相关涉案人员,立即前往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经侦大队配合调查,全额退缴所获佣金、返点等非法所得。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赔退赃、真诚认罪悔罪涉案人员,可依法从轻处罚,对于构成犯罪且拒不退缴赃款涉案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登记、报案地点:公安碑林分局经侦大队(长乐坊派出所院内后楼 508)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18591897229 029-86752330
来源 /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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