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3-12-20
董明珠建议立法对员工跳槽收培训费,律师这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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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羽童自格力离职后,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多次公开表示不满,认为孟羽童借助格力平台变成网红。近日,董明珠在专访中说的一段话,引起了争议。她建议立法对员工跳槽行为收取培训费:" 因为你在我这里干了十几年,我培养了你,我付出了那么多财力、人力、物力和时间,你拍了屁股就走了,那你下一个单位最少要赔偿我的培训费。" 对此,网友们各抒己见,展开了一番激烈讨论。

企业权益受影响,董明珠建议对员工跳槽进行立法

这个引发网友争论的访谈,其实并不是最近才播出的,在 2023 年 3 月,就已经对外发布了。董明珠在这个访谈中,建议立法对员工跳槽行为收取培训费,她强调," 因为你在我这里干了十几年,我培养了你,我付出了那么多财力、人力、物力和时间,你拍了屁股就走了,那你下一个单位最少要赔偿我的培训费。"

近日,董明珠一连串的言论,不断把自己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12 月 18 日,董明珠在直播中表示:" 现在的年轻人是什么样?自由散漫?不讲规矩?想干啥干啥、以我自己为中心。那这个社会就没有和谐了,个人都以自我为中心那是一盘散沙。"

而在直播中董明珠也再次谈及孟羽童。对于外界认为自己用错了人、眼力有问题的质疑,董明珠进行回应," 不叫用错人,是她自己的选择吧,人生的道路是自己选。人生价值观是她自己定的,你选择做什么样的人是你自己决定的。现在很难说五年后是什么样。"

董明珠言论引发讨论,网友各抒己见

董明珠的言论,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关注,不同年龄层的网友对此各抒己见。

有网友认为董明珠的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企业在员工培养上的投入是巨大的,一旦员工跳槽,企业的损失是显而易见的。也有人认为董明珠的观点过于极端。社会在发展,年轻人在进步,每一代人的观念都在更新,董明珠不应以自己固有的观点去看待问题。员工的未来个人发展规划,理应获得尊重,不能因为企业的栽培,就把员工禁锢在一个地方,无视员工跳槽的权利。

一些心直口快的网友则直接喊话," 留不住员工那是企业没本事 "" 打工人认为是我们在为老板打工,给公司创造价值。但是老板却认为是她给员工工作机会,在培养员工的工作能力。所以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企业投入和员工跳槽该如何平衡?双方都应承担责任

企业培训投入与员工跳槽的矛盾,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企业和员工共同努力解决。目前在我国的法律中,对此也有着一些规定。

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律师衡晓春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于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了此种协议,劳动者在离职时则需要向原单位支付培训费。不过,这种培训费用和董明珠所提到的 " 付出了那么多财力、人力、物力和时间 ",显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在实践中,又应该如何平衡企业培训投入和员工跳槽两者之间的关系?衡晓春认为,企业和员工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就企业而言,应该在招聘或签订劳动合同时,就明确告知员工关于培训和跳槽的规定,让员工对权利和义务有所了解,从而做出选择。同时,企业也应该设法提高企业福利和员工的荣誉感,让员工真正从工作中受益,这样也能从一定程度上,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员工也应该珍惜企业提供的机遇和挑战,在实操中提升自己的技能。当决定跳槽时,也应该按照法律法规提前 30 天通知企业,尽量减少企业的损失。

现代快报 + 记者 季雨

(校对 李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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