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日,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发布关于西安爱上屋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侦办的西安爱上屋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公告如下 :
一、请涉及该案的群众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日内,携带报案材料、本人身份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明细等相关资料 ( 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 ) ,到公安碑林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望相互转告周知。(已在公安碑林分局红缨路派出所报过案的群众无需再次报案)。
二、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已依法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公司管理人员采取了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告诫西安爱上屋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员等涉案人员,立即前往公安碑林分局经侦大队配合调查,全额退缴所获佣金、返点等非法所得。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赔退赃、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对于构成犯罪且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登记、报案地点:公安碑林分局经侦大队 ( 长乐坊派出所院内后楼 502 办公室 )
联系人:李警官 田警官 联系电话:18591897525 18591875495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
2023 年 12 月 21 日
来源 /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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