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3-12-23
酒驾暂扣驾驶证期间又醉驾,男子“醉”上又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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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张雨虹 记者 王晓宇)连云港男子郑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后,仍不思悔改,又醉酒驾驶机动车,威胁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终被判处刑罚。

郑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被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一千元。2023 年 2 月 11 日 22 时许,郑某某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某路口,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郑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 153mg/100ml。

海州区法院审理认为,郑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承担刑事责任。且郑某某因酒后驾驶被行政处罚,仍不思悔改,又在暂扣驾驶证期间内再次醉酒驾驶,酌情从重处罚。根据郑某某的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郑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办案法官提醒,酒精的作用对驾驶人的驾驶能力有着严重影响,当人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一定数值,驾驶人会因为酒精麻痹导致视野缩小、视线不清、反应迟缓、判断能力下降等情况,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车距和车速,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醉酒驾驶机动车不仅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驾驶人更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此 " 醉 " 到彼 " 罪 " 仅在一瞬。

元旦和春节将至,无论家庭团圆或是好友相聚,为了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广大驾驶员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法院供图

(校对 李凯波 编辑 范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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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 酒精 春节 事故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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