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3-12-27
两条狗狗“双向奔赴”,绊倒主人该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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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卢丹 记者 王晓宇)在城区饲养宠物已屡见不鲜,饲养的宠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因饲养人手牵的宠物奔向他人饲养的宠物造成饲养人绊倒摔伤,该如何确定侵权责任人?近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就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事发当天早晨,王某用犬绳牵着自家的哈士奇在道路上慢跑,途中哈士奇看到对向陈某的博美,两只宠物狗分别奔向对方,哈士奇将自家主人绊倒摔伤。后王某住院,陈某为其垫付了治疗费。王某认为陈某未牵狗绳,导致博美奔向哈士奇,把哈士奇吓到了,才导致自己受伤。故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53424 元。

海州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受伤是因其饲养的哈士奇奔跑将其绊倒所致,而非陈某饲养的博美所伤。王某的主张没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王某提出的陈某未牵犬绳,从案涉现场视频中也并不能认定该事实,王某亦未提交其他相关证据证实,所以并不足以证实陈某对其受伤存在过错。最终,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办案法官表示,饲养动物过程中,在遛狗途中宠物狗因彼此吸引的天性向对方奔跑时,导致饲养人被自己所饲养的宠物绊倒造成损伤的情形,饲养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为依据,主张对方饲养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日常生活中,饲养的动物造成侵害通常都发生在饲养人与被侵权人之间,本案属于特殊案例,提醒饲养动物的饲养人及管理人注意,饲养动物造成的损害也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饲养人在饲养动物过程中,除应注意佩戴狗绳、规范遛狗外,还应注意避免饲养烈性犬只,规范饲养动物,树立文明养宠观念,增强危险防范意识。

(校对 张静超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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