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斌 范涵 记者 姜振军)2024 年 1 月 4 日,盐城市阜宁县公安局沟墩派出所查获一起在居民住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查获烟花爆竹 113 件,违法行为人王某(化姓)被依法行政拘留 5 天。
2023 年 12 月 26 日下午,阜宁县公安局沟墩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民房内储存了大量烟花爆竹,经过现场清点达 113 件,存在安全隐患。后经调查,该民房是违法行为人王某妹妹所有,经营超市的王某为在春节期间销售烟花爆竹获利,便将 100 余件烟花爆竹私自储存在妹妹的房子内。
" 殊不知民房周边住有大量居民,一旦发生燃爆,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在调查中还发现,王某非法储存的 100 余件烟花爆竹是从他人处购买储存,同时也缺乏相应的手续。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王某因违反烟花爆竹存储规定,被阜宁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如果大量的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是放着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 " 定时炸弹 ",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遇到火星等情况,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对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构成极大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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