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 2024 年度贵阳贵安住房公积金缴存
基数下限执行标准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 筑公积金管委字〔2023〕3 号 ) 有关规定,现将贵阳贵安 2024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通知如下:
一、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31 号)公布的 2023 年全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贵阳贵安 2024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 1890 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 190 元。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缴存单位职工缴存基数低于 1890 元的,须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前按 2024 年度缴存基数下限标准完成调整。
特此通知。
2024 年 1 月 23 日
来源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 王欣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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