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刘超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罗府任〔2024〕2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3〕109 号,经中共罗甸县人民政府党组 2024 年第 1 次会议研究,同意:
刘超同志正式任红水河镇罗妥社区办事处专职副主任;
罗余同志正式任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吴国荣同志正式任沫阳镇平岩社区办事处专职副主任;
邓金帮同志正式任斛兴街道学府家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4 年 1 月 19 日
编辑 王欣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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