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六盘水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六盘水市各级气象部门按照我市气候特点和 2024 年全市抗旱防雹、空中水资源开发、大气污染防治及重大活动保障等服务需求,适时组织开展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2020 年国务院令第 726 号)《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内容:实施高炮、火箭人工防雹作业和人工增雨作业。
二、作业时间:2 月底至 9 月底为常规作业时间,10 月至次年 2 月有重大活动保障或特殊需求时为非常规作业时间。天气符合作业条件且经航空管理部门批准的时段方能开展作业。
三、作业装备:37 高炮和火箭发射装置。
四、作业区域:六盘水市所辖区域。作业高炮(火箭)射程为发射点周围 10 公里范围,在该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弹头、未完全爆炸弹头碎片及火箭残骸。
五、37 高炮和火箭发射的炮弹(火箭)在空中催化后自爆或降落,对环境没有污染。
六、若发现未爆炸弹头、未完全爆炸弹头碎片及火箭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请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派出所处理;或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相关部门将派专家前往处理。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造成的后果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因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请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当地气象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理。
八、为保证作业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请作业区域附近群众严禁围观。
九、联系电话
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8320329
六枝特区气象局:5527893
盘州市气象局:3636847
水城区气象局:6928595
钟山区气象局:8320053
特此公告
六盘水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2024 年 2 月 18 日
▲人雨弹与未爆炸弹丸图片
▲火箭弹与火箭残骸图片
来源 六盘水市气象局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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