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肖丽 翁志娟 记者 曹德伟)因为想要督促玩心重的女儿学习,镇江一市民便想网购隐秘偷拍设备安装在女儿学习桌旁。而包裹在运输时被公安部门发现异常,卖家被捕。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对出售偷拍设备的邹某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2000 元。
镇江市民王先生的女儿是一名初中生,因玩心重,需要督促才能认真学习,王先生便想在她的学习桌旁安装一个摄像头。考虑到女儿正处在青春期,王先生担心会引起逆反心理,就想用隐秘的偷拍设备代替。思来想去,王先生想起以前曾加过的销售相关器材的微信好友邹某。
在询问后,邹某向王先生介绍了手表、打火机等伪装成普通生活用品的偷拍设备,其中一款还可以改装在路由器内。王某购买了伪装成打火机、路由器的两款偷拍设备,向邹某支付了 2000 元。
邹某在深圳做出售监控方面的生意,自己并不会生产与改装偷拍设备。在收到王先生的货款后,他在别处购买了改装的打火机和改装的路由器,并快递给王某。
2022 年 10 月,公安机关发现该快递包裹存在异常并展开调查,后根据线索于 2023 年 6 月 18 日在深圳市将邹某抓获。经江苏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涉案拍摄器均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同时,经查发现邹某曾在 2020 年 3 月因同一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23 年 7 月 14 日,该案移送润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3 年底,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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