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菲)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日前,盐城市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激励政策发布,旨在进一步提升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能级,积极打造新质生产力,努力实现科技自立自强。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政策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与其他各项政策按 " 从优不重复 " 原则执行。该政策包括加强创新技术突破、引育科技创新主体、强化科创平台载体建设、鼓励园区创新发展、推进科技协同创新、提升科技服务能力、营造全社会创新氛围等七个方面。
为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围绕该市 "5+2"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 23 条重点产业链,开展制约产业技术重大创新的 " 卡脖子 "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单个项目资助 30~50 万元,对重大项目实施滚动支持。实施前沿技术创新专项,支持面向未来产业前沿技术研发,单个项目资助 50~100 万元。健全 " 揭榜挂帅 " 常态化推进机制,探索开展 " 赛马制 "" 里程碑 "" 业主制 " 等新型项目组织形式,分档择优给予单个项目资助 100~500 万元。对牵头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开展产业前沿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单位,按要求给予配套,单个项目最高 1000 万元。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对年度研发费用支出 50 万元(含)以上、增幅超过 10%(含)且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 3%(含)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额的 2% 给予奖励,最高奖励 60 万元。
同时,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对高企培育企业首次达标申报的,每家最高给予 8 万元 " 高企服务券 " 补助,对获批高企认定的,每家最高奖励 10 万元。对当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最高奖励 35 万元,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最高奖励 20 万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重大科创平台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获省认定的奖励 100 万元,市 " 揭榜挂帅 " 项目对创新联合体给予优先支持。
为大力培育创新标杆企业,该市对首次认定的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奖励 50 万元。实施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对首次通过省或市评估发布的独角兽企业和潜在独角兽企业,按其上年研发投入的 30% 分别最高奖励 200 万元、50 万元;对首次通过市评估发布的雏鹰企业、瞪羚企业,按其上年研发投入的 20% 分别最高奖励 10 万元、40 万元。加强人才创新站点建设。获批组建院士工作站奖励 100 万元。获批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每引进 1 名博士奖励设站单位 10 万元,总额分别不超过 100 万元、30 万元。获批研究生工作站奖励 10 万元。获批省级外国专家工作室奖励 20 万元。
此外,支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该市创新创业团队和企业参加国家、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项目,分别最高奖励 5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获得江苏省科技创业大赛和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项目,分别最高奖励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对以市政府名义承办国家、省、市科技创业大赛和市科技招商推介活动的单位,市财政最高补贴 30 万元。市、县(市、区)科技计划对创新创业大赛落地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强化科技创新奖励。对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奖励 200 万元、100 万元,参与完成单位分别奖励 50 万元、20 万元。对获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省企业技术创新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奖励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设立盐城市科技创新发展奖,每两年奖励一次,对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个人给予奖励。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