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陕西 2024-03-09
【要闻】“对于严重资不抵债、失去经营能力的房企,该破产破产、该重组重组;对于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依法坚决予以查处,让他们付出应有代价”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3 月 9 日下午 3 时,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回答相关问题时表示,对于严重资不抵债、失去经营能力的房企,要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该破产破产、该重组重组;对于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依法坚决予以查处,让他们付出应有代价。

来源 / 政事儿

相关标签

破产 房企 全国人大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