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待遇怎样
如何领取产检补贴
如何享受生育津贴
具体操作流程是怎样呢
或许不少参保人有此疑惑
快来看看吧
待遇享受
城镇女职工生育医疗待遇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一次性补贴标准为2500 元。
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一胎增加300 元。
住院分娩费用报销不再设起付线。
在二级(含)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产生的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不区分受孕方式,享受相同的门诊补贴、住院报销和生育津贴等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参保女职工非自然受孕产生的产前检查、流产、保胎、分娩及生育并发症等生育医疗费用,与自然受孕享受相同的门诊补贴、住院报销和生育津贴待遇。
注意:
1.参保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或参保妇女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不受结婚登记或生育登记等其他条件限制。
2.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产检补贴领取方式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采用一次性补贴方式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
由参保人员先行支付
↓
分娩出院结算时
系统自动完成申领登记
↓
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
将门诊产前检查费用
一次性补贴划转到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发放给个人
注意:
享受职工生育保险门诊检查一次性补贴后,还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
参保女职工在享受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一次性补贴的同时,非产检检查及其他门诊诊疗和医药费用,可以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享受当年门诊统筹限额报销待遇。
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申报记录
在定点医院挂账结算医疗费用的参保女职工,系统自动完成生育津贴申报登记工作。
转入单位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符合政策规定计发的生育津贴直接转入用人单位。
转给个人
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参保女职工。
小贴士:
参保女职工在异地定点医院生育或流产的,由用人单位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来源 /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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