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吉林 2024-03-14
最新:不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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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西安一车辆隧道内打开车门恶意别车 " 的视频热传。随后,当地交警通报涉事车辆系由 14 岁男孩拓某无证驾驶并违法向右变道,对其行政拘留并罚款,再次引发关注。今天(3 月 14 日),南都记者了解到,公安交管部门对拓某作出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但不送拘留所执行。

据 " 网信西安 " 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 "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违法行为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作出处罚决定,但不送拘留所执行。

该案中,拓某年满 14 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应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故公安交管部门对拓某作出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但不送拘留所执行。

此前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在西安一处隧道内,一辆黑色汽车突然加速变道,并在与白车并行时副驾打开车门,疑似恶意别车。

黑车与白车并行时副驾突然打开车门。

13 日,西安公安交警高新大队发布通报称,经查,10 日晚,拓某(男,14 岁)无证驾驶他人的黑色小型客车沿科技八路隧道由西向东行驶,违法向右变道。乘车人王某(男,17 岁)在此过程中随意打开车门,影响侧方机动车行驶。

事发前后拓某驾车未与他人发生争执,无追逐竞驶行为,未发生交通事故。拓某、王某无涉酒涉毒情况。西安公安交警高新大队依法对拓某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对王某处罚款。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对于将车辆交给未成年人驾驶等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来源:网信西安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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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 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 网信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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