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对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江经济开发区区位调整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印江经济开发区调整区位,调整后按照 " 一区三园 " 进行布局,总面积 5.00 平方公里。其中,小云园区面积 1.41 平方公里,位于峨岭街道,四至范围为东至小云村、南至小泽村、西至大云村、北至普同村村界;塘池园区面积 1.27 平方公里,位于峨岭街道,四至范围为东至秀印高速、南至塘池村、西至 S303 公路、北至大尧村;木黄园区面积 2.32 平方公里,位于木黄镇,四至范围为东至金厂河、南至文昌村、西至五甲村、北至木黄村。具体界址点坐标以省自然资源部门认定为准。
二、贵州印江经济开发区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坚持把新型工业化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大抓工业、大兴工业、大干工业,聚焦工业主导产业,细化落实 " 一图三清单 ",强化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促进产业升级,提升开发区综合竞争力、辐射带动力、区域协同力,为加快构建富有贵州特色、在国家产业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作出更大贡献。
三、贵州印江经济开发区在开发建设中,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坚持以工业用地为主,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提升亩均土地效益,按规定程序履行建设项目和用地报批手续,切实做到 " 规划一片、开发一片、收效一片 "。
四、铜仁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编制完善区内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按程序组织论证和报批,为国有土地出让和项目建设提供依据。
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服务,推动贵州印江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 王欣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