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踏查时发现有小区设置临时停车点停放电动自行车 ↓↓↓
临时停车点有电动自行车停放
电动车引起的火灾事故,大多是因在室内停放和充电造成的,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近日,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在踏查时发现,长春市多个小区已经开始行动起来,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影响人员疏散区域内停放及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电动自行车及车辆电池进楼入户;严禁电动自行车 " 飞线充电 "。
3 月 18 日,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来到了长春市蔚山路与幸福街交会处的多个小区进行踏查采访,小区的物业都已经发出了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的通知,严禁居民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内,有的小区还设置了临时停车点供居民停放电动自行车。
记者在一个小区居民楼的一楼进户大厅内看到,入户门处贴着 " 禁止电动车入内 " 的提醒,在小区的空旷地带也设置了电动自行车临时停车点,停车点有多辆电动自行车停在那里。
禁止入户提醒
本组图片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摄
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物业已经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飞线充电 " 等情况进行了清理,并请业主将电动自行车停到统一的 " 电动车临时停车点 "。
其实早在几年前,公安部就下发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对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要求。长春市也印发了相关通告。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同时,通告还对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进行了规范。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消防部门提醒
长春市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车起火的原因包括过度充电、电池短路、充电器使用不当、电压不稳等,另外,还有些人喜欢私拉乱接电线充电,从而埋下安全隐患。
如何安全使用电动车?
相关专家表示,一是在专卖店购买原装充电器和电池,使充电器电压和电池电压匹配。
二是电动车出现故障时,要选择专业维修人员,不要擅自拆卸维修。
三是电动车充电环境温度不宜过高,需保持充电器的通风散热。充电时间控制在 6 小时至 8 小时。
四是经常检查电动车的电路插接点,避免线路老化造成线路短路事故。
五是尽量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止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起火。
六是不要把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消防车通道等公共区域。
来源:城市晚报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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