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日,吉林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省级医药价格监测定点单位部分药品价格监测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省级医药价格监测定点单位部分药品
价格监测信息
为充分发挥药品价格监测信息对市场的引导作用,增强药品价格信息透明度,保障参保人员对药品价格的知情权、选择权,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 全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实施方案 > 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8 号)要求,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在全省范围内确定 58 家具有代表性的医药机构作为药品价格监测定点,对短缺、易短缺品种,集采品种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药品价格开展价格监测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现将部分监测定点单位的 2 月份重点监测药品价格信息公布如下:
来源:吉林省医疗保障局网站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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