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的各类金融投资品可以用天雷滚滚来形容,富豪死于理财、中产死于信托,屌丝社死于裸贷,今天我们主要盘一盘还没出事的保险;
懒货拖到底部看结论,本文略长。
第三方理财
先看看富豪粉碎机的第三方独立财富公司,2020 年《今日财富》杂志联合学术机构策划发起 "2020 中国独立财富管理公司 TOP20 榜单 " 活动,评选对象主要是针对非标产品销售的三方。
但仅仅 3 年后,排名前五的公司中,恒天明泽、大唐财富、新湖财富已经全面暴雷,海银财富陷入兑付危机。前五名暴雷了四家。而与京东弄出乌龙事件的诺亚财富估计也是岌岌可危,京东事件充分暴露了诺亚财富的风控管理形同虚设,估计暴雷也就是时间问题。
第三方理财,猝。
信托
大国的信托公司数量稳定在 68 家,注意哦,信托可是持牌经营,牌照很稀缺的。
今年,随着四川信托的正式破产,继新华信托之后我国第二家破产信托公司出现,国内持牌信托机构从 68 家减至 66 家。
四川信托是 2020 年暴雷的,时隔 4 年,终于给出了最终解决方案,我们有必要好好看看,毕竟后面排队暴雷的信托估计还不少。
首先,四川信托给了自然人兑付方案:
100 万元以下的 8 折收购;
100 万元至 300 万元的 7 折收购;
300 万元至 600 万元的 5.5 折收购;
6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 5 折收购;
1000 万元及以上按 4 折收购。
基本的逻辑是投的越多赔的越多,虽然条件苛刻,但整体签约率达到 95.02%。不过还是有约 300 名投资人扛住了各方压力坚持到最后,没有含泪签署打折方案。但其实无论他们怎么折腾,也不会改变这个结果。
但《信托法》规定信托公司因违法违规造成信托财产发生损失,要全额赔偿投资人的利益:
《信托法》第 22 条有相关规定: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信托财产的受让人明知是违反信托目的而接受该财产的,应当予以返还或者予以赔偿。
但目前,四川信托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得按《破产法》来。《破产法》中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未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因此,投资人在破产重整程序结束后起诉该四川信托以此获得更高赔偿,是不可能的。以前违法违规造成信托财产损失,投资人即使胜诉,四川信托也不用赔偿,而是按破产重整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也就是打骨折。这是《破产法》规定的。
一定要注意这个解释权到底在谁手里,别自己想当然。
四川信托才刚进入破产程序刚 10 天,平安信托就暴雷了:
相信已经有四川信托的案例参考,平安信托也放心了,赶紧暴,也别再强撑了,后面还有一堆信托兄弟们在排队呢 ......
信托,猝。
保险
写到这里,有没想过为什么第三方理财、信托噼里啪啦暴个没完?
你买收益那么高的产品时有想过那些年到底干啥能躺赚这么高的利润么?
当然是房地产和基建了,所有这些暴雷产品底层资产不是房地产就是城投债;
那为什么房地产公司不去找银行借便宜的钱,而要找信托、理财借高息资金呢?
还不是银行要抵押物,信托、理财不要呗;
现在房地产已经快死透了,那些把钱借给房地产公司的产品不能暴雷么?
逻辑点来了,那同样借钱给房地产公司的保险就能安然无恙?
万科为我们揭开了面纱,多家保险公司均为万科提供资金支持:
以发布声明的新华资产为例,据券商中国记者查询公开信息,新华资产近年多次发行债权计划投向万科项目。最近的如,2023 年 3 月,万科曾公告,云南万科和云南浙万置业通过债权计划,分别向新 * 资产融资不超 11 亿元、不超 26 亿元,期限均为 " 最长 10 年 "。
不仅新华,自 2023 年以来,多家保险资管机构都有新设立的债权计划,向万科提供资金支持,包括华 * 资产、太 * 资产、招 * 信诺资产、泰 * 资产等。此外,太平资产在 2022 年,平 * 资管在 2021 年也分别有债权计划投向万科的项目。
对此,有保险资管人士称," 前两年其实各大家都陆陆续续地给万科支持了。当时他们相关领导去北京、上海转了一圈,希望大家支持,后来陆陆续续地都给他们做了。这里面的钱也不都是这些大机构的,也有一些中小型保险来投的,其实是个集合。"
光这里就牵扯到 6 家保险公司,都是中大型保险公司,但保不齐万科也跟小型保险公司借,小公司不比大公司,暴个几笔,可能就出事了。
那有人说了,不是说保险公司永远不会破产么?
马上就来打脸。2023 年,恒大人寿 "、" 天安人寿 " 和 " 华夏人寿 " 这三家曾经在行业中占据重要位置的保险公司,一年之内纷纷退出市场,成为历史。
然后又有人跳出来了,保险公司消失,我们的保单不会消失!有证据!
根据《保险法》第 92 条规定,即便是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公司遭遇困境,其人寿保险合同也必将由其他保险公司接手。
但是,最近有一则消息传了很久,是财新周刊发表的封面文章《处置问题险企》,文中有提及这么一段:
" 另据财新了解,正在修订过程中的《保险法》草案中已新增提出:" 若被接管的保险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依法进行保险业务转让的,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对保险合同进行合理变更。"
这就让人浮想联翩了,会不会是打破保险刚兑的意思?
赶紧翻一翻法律条文:
保险法第 89 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保险法第 91 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 7 条:
保险业务受让方保险公司应承担转让方保险公司依照原保险合同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负有的义务。
保单大致分两类:
一类是寿险合同,比如长期重疾险、年金险、终身寿险、终身护理险,针对这一类的保单,保险保障基金救助对象是受让保险公司。
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 90% 为限;
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 80% 为限;
另一类类是财产险、短期健康险、短期意外险,若是问题险企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对保单持有人提供救助:
5 万元以内的部分,全部救助;
5 万元以上的,保单持有人为个人救助比例 90% 为限,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比例为 80% 为限;
本来也没提 100% 刚性兑付啊?!
政策已经在吹风了,长期来看,100% 刚兑这种事,也不能再被视为理所应当了。
再来看看保险业 2023 年年报:
共有 33 家非上市寿险公司出现亏损,合计亏损额超 300 亿元。亏损额排名前三的险企分别为中 * 人寿、建 * 人寿、渤 * 人寿。其中,中 * 人寿亏损达 115 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投资收益下滑成为行业利润承压的主因,大头还是房地产给闹的。
这一切的背后,还是因为涉房业务出问题导致利差损,也就是保险公司签合同时候承诺的预定利率高于实际投资收益率,导致保险公司亏损。
于是,监管对保险公司未来有可能出现的利差损采取果断措施:
2020 年前后,寿险业预定利率从 4.025% 下调至 3.5%;
2023 年 8 月,普通寿险预定利率从 3.5% 下调至 3.0%,分红型最高预定利率不超过 2.5%,万能保底利率不超过 2%;
2023 年底,监管要求万能结算利率 2024 年 1 月起不得高于 4%,6 月后进一步下调至 3.8%、3.5% 两个上限档位;
2024 年 3 月,监管再次要求大部分保险公司万能结算利率不能超过 3.3%;
监管为防范保险公司利差损提前做了准备,拉低了保险预定利率,但这收益率实属有点低了,
进一步加剧了资产荒。
对比一下香港 6%-7% 的保险内部回报率,简直泪奔,难怪有越来越多的人跑去香港买保险:
结尾:
又写长了,赶紧总结一下吧:
第三方理财、信托、保险,底层资产都有涉房业务,既然前两位都暴雷了,保险也没那么安全;
保险的刚兑虽然短期看似没有问题,但从长期趋势来看,5 年内也一定是要打破刚兑的;
为了防风险,监管压低了保险预计收益率,目前已不到 3% 了;
既然都不刚兑,如能接受低收益,要买大保险公司的产品,小公司已经不安全;
如果追求高收益,可以考虑买香港的保险,收益率能达到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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