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县公安局坑镇派出所快速反应,果断出击,深入榆林、神木等地,抓获两名涉嫌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人,并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治安处罚,有效震慑了辖区内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收到了良好的治安效果!
5 月 4 日,坑镇派出所民警在赤牛坬景区执勤期间,发现村民高某甲 ( 女,32 岁 ) 及其姐姐高某乙 ( 女,37 岁 ) 因琐事与本村的高某某 ( 女,58 岁 ) 发生口角,后引发肢体冲突。两姊妹在景区旅游旺季、众多游客在场的情况下,不顾法律法规,对年迈的高某某进行了严重的殴打,导致其头部、脖颈、手部等多处受伤,事件性质极为恶劣。案发后,高某甲与高某乙逃离现场,企图逃避法律责任。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深入调查,5 月 6 日,坑镇派出所所长薛世杰带领办案民警赴榆林、神木等地将高某甲与高某乙带回佳县公安局接受调查。在铁证面前,二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高某甲与高某乙两姊妹因涉嫌结伙殴打他人被佳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以 500 元的罚款。当办案民警凌晨一点返回赤牛坬景区时,意外地收获了群众的一片掌声和喝彩声!
此次事件再次敲响了法律的警钟:法律不可违,众怒不可犯。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不可任性妄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呼吁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来源 / 新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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