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5 月 16 日,手机尾号为 5**3 的市民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留言:本人前往北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时,发现该中心的挂号费为 12 元,请问收费是否有文件依据?
【部门反馈】
5 月 27 日,贵阳市卫生健康局:接到反映后,我局立即前往该中心进行核实,发现该中心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挂号费)为 12 元,未超标准收费,现将相关收费标准说明如下:
" 一般诊疗费 " 收费标准来源为《贵州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医药 [ 2011 ] 158 号)相关规定,文件内明确了原收费标准(9 元 / 次)、项目内涵及除外内容等,且按照《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调整贵阳贵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筑医保发 [ 2021 ] 30 号)通知要求于 2021 年 12 月起调整收费标准为 12 元 / 次。北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开展规范诊疗并收取一般诊疗费,未超标准收费。
【平台回访】
5 月 27 日,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工作人员联系市民,市民反馈部门给出了相应的文件依据,解释详细。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任璐瑶 实习生 黄春云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