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截图
荔波县人民政府关于石越秦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石越秦同志任荔波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平同志任荔波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荔波县人民政府
2024 年 4 月 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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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人民政府关于石越秦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石越秦同志任荔波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平同志任荔波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荔波县人民政府
2024 年 4 月 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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