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5 月 29 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情形、工作方式、制发程序等。5 月 29 日,在该意见出台一周年之际,南京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 2023 年南京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及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情况。

△发布会现场
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32 件,指导 1116 次
张某、李某婚后双方常为琐事发生争吵。2022 年 2 月,双方开始分居。2022 年 5 月,原告张某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2023 年 7 月,原告张某以双方感情并未好转为由,再次起诉离婚。
该案审理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矛盾较大,张某、李某作为父母没有从孩子的内心及成长阶段的需求出发相互协商,缺乏构建和谐父母关系的能力。故法院向张某和李某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双方在法院安排下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2 次。
何为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人民法院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的法律文书。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出后,家长应当按照要求履行相关义务。法院将定期对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指导令的落实效果。对于拒不履行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家长,法院将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现代快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3 年,南京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32 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1116 次,其中委托其他机构、人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115 次,与民政、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101 次。截至 2023 年 12 月,南京法院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中心)24 家,实现家庭教育指导站在各基层法院全域覆盖。
申请人多为女性,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66 件
2023 年,南京法院共受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107 件,其中,发出保护令 66 件,裁定驳回 16 件,申请人撤回申请 25 件,发出保护令的比率为 61.68%。
受理的案件中,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以殴打等行为暴力为主,也包括经常性侮辱、威胁、跟踪、骚扰以及冷暴力等其他多种侵害行为。而且家庭暴力不再局限于夫妻之间。南京中院在本次发布会上发布了四件人身安全保护令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其中一件案例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原为翁婿关系。
该案中,申请人在与被申请人的女儿结婚后,翁婿多次发生冲突。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女儿离婚,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辱骂、殴打,公安机关对被申请人进行训诫,并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申请人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法院经审查作出相关裁定。
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中女性占比明显高于男性,女性仍是家庭关系中相对弱势一方。2023 年,南京法院受理的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107 件中,申请人为女性的 87 件。此外,绝大多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夫妻关系,也有少数案件当事人系父子、父女、翁婿或已离异夫妻、男女朋友等关系。
据了解,自 2016 年 3 月 1 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南京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701 件,其中,发出保护令 438 件,裁定驳回 95 件,申请人主动撤回 165 件,按撤回申请处理 3 件,发出保护令的比率为 62.48%。2020 年以来,受理数与发令数均逐年有所上升。
现代快报 / 现代 + 记者 孙苏皖 文 /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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