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7 日,湖北省公安厅党委作出向邱建军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向壮烈牺牲的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汉兴派出所副所长邱建军学习活动。
邱建军自 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刑侦大队、姑嫂树派出所、巡警大队、汉兴派出所工作,荣立个人三等功 3 次、荣获嘉奖 6 次、获评优秀公务员 7 次。6 月 1 日,他在带队处置一起持刀滋事警情中遭遇嫌疑人疯狂拒捕。为保护现场群众和战友,他奋不顾身与持刀歹徒殊死搏斗,身中 15 刀,经医院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 50 岁。其浴血追凶的英勇事迹在警营内外引发强烈反响。
决定指出,邱建军以实际行动践行了 " 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 总要求,用鲜血和生命生动诠释了新时代公安民警牢记宗旨、赤胆忠心、一身正气、为民尽责的英雄气概和高尚情怀,是全省公安民警辅警的杰出榜样;大力学习宣传邱建军先进事迹,对营造学习英雄、崇尚英雄、争当英雄的浓厚氛围,激励全省公安民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具有重要意义。
湖北省公安厅党委号召全省广大公安民警辅警积极学习邱建军对党忠诚、献身使命的崇高品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神圣使命,用赤胆忠心献身公安事业,矢志不渝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学习邱建军敢于斗争、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无畏生死考验,永不退缩放弃,做到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学习邱建军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的职业操守,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忠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守护人民幸福和安宁的神圣职责,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学习邱建军公而忘私、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光明磊落、脚踏实地,把个人价值追求融入到公安事业中、体现在平凡岗位上,绝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湖北省公安厅党委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迅速掀起向邱建军学习热潮,把开展向邱建军学习活动与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与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与做好当前各项公安工作紧密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新征程公安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
6 月 1 日零点 12 分,武汉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在江汉区常青三路某宾馆门口有一名男子拿刀欲伤人。
汉兴派出所值班副所长邱建军火速带队赶至现场,发现嫌疑人冯某已离开。邱建军带领 4 名民辅警携带警用装备赶到冯某所在租住地。
冯某被民警合力抓获。
民辅警在朝屋内喊话过程中,冯某突然打开房门从屋内冲出,手持一把 56 公分长的利剑朝现场民警辅警疯狂劈砍。
为保护现场群众和战友邱建军与冯某展开殊死搏斗,颈部、腹部等 15 处被刺伤。邱建军在追逐冯某时,终因体力不支,倒在了血泊中。
邱建军被鲜血染红的警服。
凌晨 5 时许,噩耗传来,邱建军终因失血过多救治无效,英勇牺牲,生命定格在 50 周岁。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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