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公布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高城区道路通行效率,规范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
二、大队将在严格管理路段,加大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查处力度。
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临时停放,停放时按规定使用标志灯具。
四、道路养护车辆 、工程作业车需要进行作业的,经报备大队并批准后,可以临时停放作业。
五、本通告自2024 年 7 月 20 日 0 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黔东南州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 年 7 月 15 日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