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决定阶段性提高省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详情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 80 万元。多子女家庭可在此基础上上浮 20 万元,即 100 万元。
二、缴存人家庭首次在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在上述基础上上浮 20%,即非多子女家庭 96 万元、多子女家庭 120 万元。
三、持有有效省级优才卡、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 150 万元。
通知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停止执行。原政策与本通知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通知执行期间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时调整优化。
来源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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