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评定史礼海同志为烈士的批复,详情如下:
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史礼海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汉中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史礼海同志为烈士的请示》(汉政字〔2024〕21 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史礼海,男,汉族,1991 年 4 月 16 日出生,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人,中共党员,生前系汉中市西乡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2024 年 4 月 10 日在处置辖区醉酒滋事警情过程中,为保护群众与犯罪嫌疑人搏斗受伤,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同意评定史礼海同志为烈士。按规定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其家属享受烈士遗属待遇。
此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4 年 8 月 17 日
来源 / 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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