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为教育人民勿忘国耻、振兴中华,警醒世人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经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 时 18 分至 9 时 33 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防空警报试鸣,警报鸣放将按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顺序各鸣放 1 次,各警报信号规定如下:
1. 预先警报:鸣 36 秒停 24 秒,反复 3 遍。
2. 空袭警报:鸣 6 秒停 6 秒,反复 15 遍。
3.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 3 分钟。
每种警报时长 3 分钟,中间间隔 3 分钟。
特此公告。
长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4 年 9 月 13 日
来源:长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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