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荔波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莫永汉涉嫌受贿一案,由荔波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荔波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荔波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莫永汉所享有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荔波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莫永汉利用担任荔波县瑶山乡人民政府乡长助理、荔波县瑶山乡捞村重要集镇服务中心主任、荔波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荔波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取工程项目、工程验收和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荔波县人民检察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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