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发布通告,第三十一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简称 " 农高会 ")将于 10 月 25 日至 29 日在杨凌示范区举行,为确保本届农高会安全有序,按照第三十一届农高会组委会及安保部工作要求,现就 " 低慢小 " 航空器管制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管制区域:杨凌农高会主场馆(A 馆、B 馆、C 馆、D 馆、E 区)上空(陇海铁路以南、五胡路以北、安居路以东、东新路以西区域)空域。
管制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 8 时至 29 日 24 时。
管制期间,在禁飞区内,除在农高会安保部备案进行活动直播、新闻采集及安保需要的无人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 " 低慢小 " 航空器(包含但不限于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等行为。
在管制区域、管制时间内擅自飞行的,将予以击落,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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