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经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男性假扮女性在网络平台上以恋爱为 " 幌子 " 多次骗取他人钱款的诈骗案件。
2023 年 10 月至 2024 年 4 月间,被告人张某隐瞒自己男性身份,以名为 " 思琪 " 的女性身份添加被害人汪某微信好友并确立恋爱关系。张某编造家人生病、自己身体不适、过生日等理由,多次向汪某索要钱款,并让其女朋友向汪某发送微信语音消息,让汪某相信自己的女性身份。经统计,被告人张某诈骗人民币 19 万余元。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被害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张某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 4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3 万元。
在本案中,被告人张某以 " 思琪 " 女性身份添加被害人微信,开始网恋,头像系从他人处获得的女性照片,并且张某每天多次称呼被害人为 " 老公 ",随时嘘寒问暖,并时常发脾气、找理由让被害人发红包、转账来 " 哄开心 ",以此多次索要钱款。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网民,在网上交友务必谨慎小心,千万别被对方各种甜言蜜语所蒙蔽,避免落得 " 人财两空 "。
来源:长春经开法院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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