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赵丹丹)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 年 12 月起至 2025 年 1 月,江苏工业用电价格有所调整,执行冬季尖峰电价。
《通知》提出,优化 315 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夏、冬两季尖峰电价政策,取消冬季早尖峰时段(将每天 4 个小时下调为 2 个小时),调整夏季晚尖峰时长(将每天 2 个小时调整为 3 个小时),即:每年 7 至 8 月,14:00-15:00 和 19:30-21:30,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同时将 17:00-18:00 从峰期调整为平期;12 月至次年 1 月,18:00-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加大力度精准引导工业电力用户主动避峰,确保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需平稳。夏、冬两季尖峰电价保持不变,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 20%。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