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陕西 2024-12-07
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被撞,受伤还要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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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上

个别电动车驾驶人为了图方便

随意横穿马路

这样的行为很可能会

导致正常行驶中的车辆

被迫减速让行

一旦避让不及

意外就此发生

自己受伤还要担责

2024 年 5 月 7 日,西安高新,杨某驾驶车牌号为陕 A 临牌电动自行车沿科技四路南窑头社区北门由南向北横过马路时,与周某军驾驶车牌号为陕 AA20*** 的小型客车沿科技四路由西向东直行时,两车相撞,事故致两车受损、杨某受伤。

经调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七十条第一款有关 "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五十七条有关 "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 之规定。经交警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杨某负全部责任;小车驾驶人周某军无责任。

电动车属于" 肉包铁 "的交通工具

在交通出行中处于弱势一方

无论谁的责任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受伤的往往是骑乘人员

因此

如果你是一名电动车骑行者

要点

01

请走该走的路!

遵守右侧通行原则、各行其道原则和确保安全通行原则,切勿逆向行驶

要点

02

安全头盔很重要!

驾驶非机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且电动车的车速在 20-25km/h,比一般的自行车车速要快,因此出现事故的概率比较大,后果会更严重,所以必须戴安全头盔,慢速行驶

要点

03

被看见,更安全!

夜间行车时应穿戴用反光材料制作的衣服,应在非机动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车辆反光贴

要点

04

遵守交通规则!

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是避免 " 鬼探头 " 事故的关键。红灯停,绿灯行,斑马线前下车推行

要点

05

借道通行要谨慎!

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在本车道受阻不能正常行驶时,准许在受阻路段内驶入机动车道;通过人行横道时,应注意避让来往行人

陕西交警提示

驾车上路,务必遵守交通规则

安全二字永远该排在第一位

遵纪守法才是通往安全的捷径!

遵守交通规则

谁都不能任性

" 我弱我有理 " 更不能成为挡箭牌

来源 / 陕西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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