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公告
(2024 年 12 月 4 日桦甸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桦甸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任命:
夏丹同志为桦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赵凌童同志为桦甸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秦国华同志为桦甸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巩建刚同志为桦甸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宇航同志为桦甸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星同志为桦甸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决定:
夏丹同志为桦甸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翟跃同志为桦甸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免去:
李忠和同志的桦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张秀云同志的桦甸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潘金库同志的桦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桦甸市人大常委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来源:桦甸发布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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