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吉林 2024-12-12
长春买房新规定,今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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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春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者请注意,从 12 月 12 日起,长春市购买商品住房将实行统一的预售资金监管政策,这个新政策是为了加强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防止购房者购房款被挪用,专款专用!

根据政策要求,从 12 月 12 日开始,在长春市购买商品住房,所有预售商品房购房款需要存入官方统一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监管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全款等等。

今天跟部分售楼处置业顾问沟通了解,售楼处已经通知从今天开始执行新版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全市统一的预售资金收款账户账号后六位为 123456,购房者在支付以上购房款时需仔细甄别是否为官方指定收款账户,如果发现售楼处引导购房者将购房款打入其他账户或私人账号,购房者可以进行举报。

详细信息

01

全市使用统一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收款账户,所有预售商品房购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等)都存入该收款专户,收款专户账号后六位为 123456。界时,各售楼处会在显著位置公示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收款账户信息,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确认收款的账户,不能轻信任何人,不能将资金存入其它账户。

02

购房人可在售楼处通过预售资金专用收款 POS 机扫描《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交存通知书》上的 " 特征码二维码 " 信息,刷卡交纳购房款,也可持《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交存通知书》在任一商业银行营业网点通过柜面转账或现金方式交纳购房款(须在附言或备注中填写 " 特征码 ")。

03

购房人交纳的购房款(含首付款、全款、购房贷款)进入监管账户后,会第一时间收到短信提醒。购房人可以清楚地掌握自己的购房款进账情况,减少购房人对购房款去向的担忧。

来源:房天下 APP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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