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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体检有问题
在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时有影响吗?"
需要注意的是
高考体检是高考录取中
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
一些体检项目不过关
志愿填报时部分专业也会受限
一、高考体检主要检查哪些项目?
1. 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注:在检查视力时,有戴隐形眼镜的考生须摘除)
2. 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
3. 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
4 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
5. 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牙齿等。
6. 胸部透视包括肺组织、胸椎、支气管等。
7. 肝功能检查包括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取消乙肝表面抗原检测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检测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二、高考体检怎样才算合格?
除体育院校和军事院校外,其它的全国高考体检基本一致,主要是下面的项目和要求:
1. 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考生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其他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 " 正常 " 结论。
期前收缩每分钟 6 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搏消失,或偶有 1~2 次,心电图正常,可作 " 正常 " 结论。如每分钟仍在 6 次以上,做 " 不正常 " 结论(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病变者可做 " 正常 " 结论。
2. 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由于精神紧张,血压超过 18.66.12kpa ( 140.90 毫米汞柱 ) ,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嘱其休息一刻钟至半小时测第二次,选其中低值,记入体检表,如仍不正常,适当休息,多测几次,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
3. 肝、脾检查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为准。
4. 色觉检查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本》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单颜色识别能力检查(单种颜色分别能力);①医生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任选出一种让考生识别,并在 5 秒钟内讲出颜色名称;
②医生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考生在 5 秒钟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导线或从红、黄、绿、 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准确找出该颜色的导线、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
以上两种方法交替进行。将能认出的颜色在其名称上作 " " 符号,记入体检表(识别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能力正常者不必检查此项)。
5. 视力检查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 5 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 4.8 者,需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 4.8 者应查眼底。
眼底仅见近视特征无其他异常者,增加镜片度数远视力即有所提高。可将实际检查矫正视力及矫正度数,记入体检表。
6. 测听力用耳语,左右耳分别进行,测听距离 5 米。
7. 嗅觉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为正常,能辨别 1~2 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辨别者为丧失(体检时患感冒者,可约定一周后复查)。
注:卫生部、教育部全国高校体检工作会对体检强调了如下原则:
①凡影响在高等学校学习的心、肝、肺、肾等重要器官的疾病从严,传染病从严,神经、精神系统疾病从严,一般性疾病从宽的原则。
②关于肝功能检验,坚持对考生 " 普通检验、标准放宽 "。
③色盲及色弱应称为色觉异常,是生理缺陷、不是疾病,这项检查应称为色觉检查。经百万人统计,现已明确,色觉异常者只是不宜从事以颜色作为技术标准的某些专业。
如:化学、化工类及生物学、医学、农林等类中必须从事在显微镜下观察染色细胞或在其专业学习中有类似课程的。能够区分和识别红、黄、绿、蓝、紫各单种颜色是不影响从事财会、管理类、体育、计算机、机械制造等等专业。
三、什么疾病对高考录取有影响?
分三类对待有缺陷者或疾病者一是学校不予录取的疾病或缺陷;二是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的疾病或缺陷;三是不宜就读的专业的疾病和缺陷。
从《指导意见》看,除了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校可以不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
" 不宜就读专业 " 属指导性建议《指导意见》出现了 " 不宜就读专业 " 的说法,它的意思是对患有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但今后对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可能有影响的,提出不宜就读专业的指导性建议,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专业。
然而,如果今后就业受到影响,考生必须自己承担责任。
残疾考生受到保护《指导意见》规定,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因为其残疾而不予录取。不得以不具备办学条件或不符合培养要求为由,拒收能进行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
肺结核影响录取吗?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四、拿到体检结论后应该做什么?
可以参考部分省市往年的体检表格的中 " 体检结论 " 一栏进行结果划分,分别是:合格、学校可不录取、有关专业可不录取、不宜就读专业。
那么接下来拿到体检结论后应该做什么?
首先就是要一定从头到尾要认真地看一下,特别是看最后的体检结论,可以拿手机比如说拍下来存个档,然后回去对照上文说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去对应地把这个条款找出来,去看看自己哪些专业能报,哪些专业不能报。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这部分考生为身体条件完全合格,说明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合高等院校各类专业的就读条件,可以选报高校的各类专业。 ( 但军事院校、国防生和公安类院校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 。
不适宜选报第二部分中的某条相关专业:这类考生是身体条件合格,但患有某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身体条件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中的某些条款,这些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不宜选报,主要是指身体条件不能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主要表现为视力不足、色觉异常等,考生报考志愿时应避开受限专业。高校在录取时可根据此条款退档。
不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这类考生为身体不合格,为《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所列条款,主要是因为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血液病等,暂不宜报考各类普通高等学校。这部分考生首先应治疗疾病,将来再报考高校。
注: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具体参照院校在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明确要求。
总而言之各地区不同的院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情况的要求不尽相同具体请以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为准再次提醒考生、家长择校选专业前明确是否达标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千万别报记得转给身边有需要的人 ~
编辑 陈亚 / 审核 罗海兰 / 签发 崔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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