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决定:
吴 鹏同志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黔东南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黔东南州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曾武松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孙庆斌同志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 鑫同志任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黔东南州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建祥同志任黔东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黔东南州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 杰同志任黔东南理工职业学院(黔东南技师学院)院长,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工业学校(黔东南技师学院)副校长(副院长)职务;
张绍敏同志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系主任(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来源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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